*优惠受条款及细则约束。按此参阅详情。
推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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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新加坡股经纪佣金优惠(「本推广」)之条款及细则
- 本推广由宝盛证券(香港)有限公司(「宝盛证券」)提供。
- 本推广由起至為止(包括首尾两日)(「推广期」)。
- 本活动适用於所有持有宝盛证券的个人或联名帐户(包括现有及新开帐户)(「客户」),唯宝盛证券的员工及其家属、宝盛证券的业务伙伴及由其介绍开户之所有客户除外。
- 交易新加坡股经纪佣金优惠
客户在推广期内可享0.188% 特惠佣金(「新加坡股特惠佣金」)买入及卖出新加坡股(「新加坡股交易」),(每次交易的最低经纪佣金為 18新加坡元 或 15美元 或 108港元),及
- 以上推广优惠适用於在推广期内,客户使用电脑或手机网上落盘、并成功透过其新证券帐户执行的新加坡股交易。
所有透过电话落盘的新加坡股交易将按标準经纪佣金收费。目前新加坡股交易标準经纪佣金為0.30%,每次交易的最低经纪佣金為30新加坡元,请按此查阅最新收费详情。
- 客户仍须缴付其他代收费用(包括但不限於销售税及交易费)。请按此了解详情。
- 「新加坡股」的定义為於新加坡任何证券交易所上市并可供买卖的股票。
- 本推广乃证券经纪佣金的减免。
- 新客户更可获豁免200港元的开户费用。
- 在本推广下可享用的所有优惠均不得转让、不得兑换成现金或其他服务、不得用来支付任何收费或留待将来使用。
- 每一位新客户只可享用本推广一次。新客户不能透过开设其他个人或联名户口享用额外优惠。
- 本推广可与以下优惠同时使用:
买卖认股证/ 牛熊证不设最低佣金(即新客户可享有0.0675% 特惠佣金,且不设最低佣金收费,点击这裡查阅详情);
- 除以上条款12或另有註明外,本推广不可与其他经纪佣金优惠或交易优惠(包括但不限於佣金豁免、回赠或折扣)(如有)同时使用。
其他条款及细则
- 一般条款
- 所有於有关推广资料详述的註明及註脚均构成本推广条款及细则的一部分。
- 如对以上优惠有任何争议,宝盛证券保留最终决定权,并对所有人士具约束力。
- 本条款及细则的中英文本如有歧义,概以英文本為準。
- 除有关客户及宝盛证券(包括其继承人及受让人)以外,并无其他人士有权按《合约(第三者权益)条例 》强制执行本条款及细则的任何条文,或享有本条款及细则的任何条文下的利益。
证券风险披露:
- 投资涉及风险。证券价格可升可跌,甚至变成毫无价值。
- 投资者不应只单独基於本网页而作出任何投资决定,而应详细阅读有关之风险披露声明。
- 投资者应就本身的财务、其他状况及需要,详细考虑并决定投资有关证券是否切合本身特定的投资需要,若有需要更应諮询独立之法律、财务及其他的专业意见,方可作出有关投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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