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惠受條款及細則約束。按此參閱詳情。
推廣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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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新加坡股經紀佣金優惠(「本推廣」)之條款及細則
- 本推廣由寶盛證券(香港)有限公司(「寶盛證券」)提供。
- 本推廣由起至為止(包括首尾兩日)(「推廣期」)。
- 本活動適用於所有持有寶盛證券的個人或聯名帳戶(包括現有及新開帳戶)(「客戶」),唯寶盛證券的員工及其家屬、寶盛證券的業務夥伴及由其介紹開戶之所有客戶除外。
- 交易新加坡股經紀佣金優惠
客戶在推廣期內可享0.188% 特惠佣金(「新加坡股特惠佣金」)買入及賣出新加坡股(「新加坡股交易」),(每次交易的最低經紀佣金為 18新加坡元 或 15美元 或 108港元),及
- 以上推廣優惠適用於在推廣期內,客戶使用電腦或手機網上落盤、並成功透過其新證券帳戶執行的新加坡股交易。
所有透過電話落盤的新加坡股交易將按標準經紀佣金收費。目前新加坡股交易標準經紀佣金為0.30%,每次交易的最低經紀佣金為30新加坡元,請按此查閱最新收費詳情。
- 客戶仍須繳付其他代收費用(包括但不限於銷售稅及交易費)。請按此了解詳情。
- 「新加坡股」的定義為於新加坡任何證券交易所上市並可供買賣的股票。
- 本推廣乃證券經紀佣金的減免。
- 新客戶更可獲豁免200港元的開戶費用。
- 在本推廣下可享用的所有優惠均不得轉讓、不得兌換成現金或其他服務、不得用來支付任何收費或留待將來使用。
- 每一位新客戶只可享用本推廣一次。新客戶不能透過開設其他個人或聯名戶口享用額外優惠。
- 本推廣可與以下優惠同時使用:
買賣認股證/ 牛熊證不設最低佣金(即新客戶可享有0.0675% 特惠佣金,且不設最低佣金收費,點擊這裡查閱詳情);
- 除以上條款12或另有註明外,本推廣不可與其他經紀佣金優惠或交易優惠(包括但不限於佣金豁免、回贈或折扣)(如有)同時使用。
其他條款及細則
- 一般條款
- 所有於有關推廣資料詳述的註明及註腳均構成本推廣條款及細則的一部分。
- 如對以上優惠有任何爭議,寶盛證券保留最終決定權,並對所有人士具約束力。
- 本條款及細則的中英文本如有歧義,概以英文本為準。
- 除有關客戶及寶盛證券(包括其繼承人及受讓人)以外,並無其他人士有權按《合約(第三者權益)條例 》強制執行本條款及細則的任何條文,或享有本條款及細則的任何條文下的利益。
證券風險披露:
- 投資涉及風險。證券價格可升可跌,甚至變成毫無價值。
- 投資者不應只單獨基於本網頁而作出任何投資決定,而應詳細閱讀有關之風險披露聲明。
- 投資者應就本身的財務、其他狀況及需要,詳細考慮並決定投資有關證券是否切合本身特定的投資需要,若有需要更應諮詢獨立之法律、財務及其他的專業意見,方可作出有關投資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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